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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級業務
業務介紹:
公司成立至今開展信用評級業務已逾十七年,從為金融機構貸款企業信用評定提供技術測評到人民銀行指定的第三方社會公信力評級,公司評級企業數量超過7萬戶。通過多年的信息積累和技術完善,公司已形成了一套富有特色的信用評級技術指標體系,受到了廣大客戶的認可。
業務流程:
信用評級工作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1、信用評級工作程序細則
本工作程序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行業標準》中《信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規范》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
評級委托方為評級對象。
本《信用評級工作程序細則》所指的評級包括:借款企業評級(含競投標企業)
第一章 評級準備
第一節 組建評級小組
一、接到任務后,由部門經理根據評級委托方(評級對象)的規模、復雜程度、產、行業特點、區域特點及其他要求,通盤考慮后,由部門經理安排指定評級小組負責人。
二、特殊情況下,部門經理感到難以安排小組負責人時,可以請示分管副總決定。
三、評級小組負責人負責組建評級小組,評級小組根據企業特點和評級工作復雜程度,在能夠保證評級質量,勝任該項目評級要求條件下,安排2-3人不等組成,在組內進行分工。評級小組在獨立外出進行工作時,由評級小組長負責具體工作,并對部門經理負責。
四、工作時間為1個工作日(不含國家規定節假日)。
第二節 簽訂《信用評級委托合同》
一、評級小組在小組負責人帶領下進行工作。
二、小組負責人負責的具體工作:與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約定初步接觸時間;按約定時間與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進行初步溝通,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向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提供《信用等級評定申請書》,要求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在一定時間內準備好,與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簽訂《信用評級委托合同》一式三份,收取評級費。
三、已簽訂的《信用評級委托合同》在評級費用未收到前由小組負責人負責保管,待評級費到賬后,一份交公司財務保管,一份隨評級資料存檔,一份由評級委托方留存。
四、評級費由企業直接轉賬到公司財務部。或者可委托評級小組負責人負責收取并負責交公司財務部。
五、工作時間為1-2個工作日(不含國家規定節假日)。
第二章 制定評級計劃
評級小組根據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的特點和時間情況,及部門的統籌安排,制定科學、合理的評級計劃。
第三章 實地調查
取得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準備好的評級相關資料后,小組負責人負責組織評級小組開展以下工作:
一、對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提供的資料進行完整性、合法性分析和審查,對資料不完整、不合規的,要求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在一定時間內進行補充。所有資料必須加蓋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的公章,評級申請書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或蓋章),對評級資料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的,必須要求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簽字蓋章。
二、不影響進場進行調查工作的,可以與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盡快約定進場調查時間,同時根據被評對象的產、行業類型,制定調查方案:
1、所有被評對象類型,都必須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進行訪談并記錄;對生產類企業,必須對負責分管生產的副總進行訪談并記錄;對銷售類企業必須對負責銷售的副總進行訪談并記錄;其他類型的,也必須根據其主要經營活動對相應老總進行訪談并記錄。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現場調查,除了對公司總經理、副總進行現場訪談外,還要對其擔保的前五大客戶進行現場調查。
2、對特殊行業被評對象,必須查驗經營許可證,必要時要到頒證機關進行核實。
三、按約定時間,到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進行現場調查、訪談、詢問、財務數據復查,現場考察被評對象的管理水平、生產狀況、產品質量、員工素質等,需要時要對被評對象產品的銷售情況進行市場調查,盡可能取得全面的第一手資料和被評對象的真實情況,一次不能夠完成的,必須進行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調查,直到獲得充分的評級相關資料。具體一般工作安排可以由小組長負責,重要的安排報部門經理同意后進行。
四、調查的真實性由評級小組組長負責。
五、現場調查的評級相關資料暫由評級小組長負責保管。
六、工作時間為1-2個工作日(不含國家規定節假日)。
第四章 評級分析
1、評級工作組在完成資料收集、現場調查、訪談等工作后,回公司進行數據測算和分析,需要向有關專家和行業協會咨詢的,進行咨詢,撰寫信用評級報告工作底稿。
2、工作時間為6-8個工作日(不含國家規定節假日)。
二、形成信用評級報告
1、 主評人(報告撰寫人)對現場訪談記錄和信用評級報告工作底稿進行綜合分析和核實:
(1)對工作底稿的全面性、真實性進行核實;
(2)對工作底稿中的財務數據指標的計算、測算結果,進行全面審查核實;
2、最后形成信用評級報告。
3、給客戶定出初審信用等級;
4、主評人將審批單、信用評級報告和評級相關資料、工作底稿,在簽字后報送評級小組組長初審,并登記簽字。
5、工作時間為2-3個工作日(不含國家規定節假日)。
三、審批信用評級報告
1、復審人(部門經理)對信用評級報告及資料進行審查,主要核實下列內容:
(1)對信用評級報告內容的觀點、論據、分析方法進行審查;
(2)對產、行業分析是否準確進行審查;
(3)對信用等級確定是否準確進行審核;
(4)對發現信用評級報告中的要點、及闡述要點意見的論據、理由不充分的,退回評級小組、撰寫人進行補充完善。
2、復審人在簽字后,將審批后的信用評級報告及資料移交評級小組負責人。
3、工作時間為3-5個工作日(不含國家規定節假日)。
第五章 等級評定
一、評級小組在3日內向評審委員會提交審核后的信用評級報告及信用等級初評建議。
二、評審委員會召開信用等級評審委員會。聽取評級工作組情況介紹,并對信用評級報告及信用等級初評建議進行討論、質疑、審核,提出修改意見。根據信用等級評級辦法及級別限制條件,決定被評對象的最終信用等級。
三、評級工作小組根據評審委員會決定的信用等級及評定意見,修改信用評級報告。
四、評級結果需經2/3以上的與會評審委員同意方為有效。
五、信用評級報告完成后,由業務部報送總經理審批簽字。
第六章 結果反饋與復評
一、評級小組將信用評級報告及等級,交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交換意見。
二、如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對評級結論有不同意見,評級小組可要求被評對象提供合法可靠依據,評級小組在核定了被評對象提供的新資料真實可靠情況下,可以進行重新調查、測算和分析,進行復評。重新形成信用評級報告和等級。復評僅限一次。
三、如果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對評級結論有異意,但不能夠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充分、有效的補充材料,評級小組在經過向公司有關領導請示后,可不受理復評請求。
第七章 資料歸檔
評級小組負責人將審批單、信用評級報告和評級相關資料、工作底稿等資料進行分類整理,移交綜合管理部資料管理人專人保管,并登記簽字。
第八章 發放等級證書和銅牌
一、評級小組將信用評級報告送交給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并于每月五號前 將評級報告電子版報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并將評級結果錄入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二、向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發放等級證書和等級銅牌。
第九章 跟蹤評級
一、評級小組應在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信用評級有效期內進行定期與不定期跟蹤評級。
二、與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保持聯系,要求被評對象提供相關資料,聯系人由小組負責人兼或指定。
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目前采用評級小組負責人對被評企業定期(每月)或不定期進行電話回訪,如有重大變化時及時記錄并向公司匯報。
四、被評對象在評級結果有效期內,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評級小組要對評級結果做出相應調整,跟蹤評級結果與以前評級公告結果不一致的,由評級小組負責人通知委托方(被評對象),并向人民銀行和報告使用的金融結構通報。
第十章 評級結果公布
一、按人民銀行的規定決定在指定媒體(公司網站或登報)上進行公告。
二、業務部在企業評級結果公告前必須嚴格審核,校對無誤后方能允許正式對外公布。
三、單個個體信用評級時間不少于15個工作日,集團企業評級應不少于45個工作日。如因為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不能夠及時提供資料等客觀原因拖延,可以適當延長。
四、如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急需評級結果,評級小組可以與委托方(被評對象)協商,加班完成。
第十一章 信用評級業務流程圖

2、信用評級方法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為保證對企業信用評級的公正客觀,樹立公信力和權威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信用評級工作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評級方法規則。
第二條 信用評級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下,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接受管理機關對企業信用評級的監管和現場檢查。
第三條 遵照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開展業務。
第二章 評級方法
第四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行業標, , 準中《信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三個規范的要求和規定開展信用評級業務。采用宏觀與微觀、動態與靜態、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分析方法,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委托客戶的信用狀況,保質保量完成調查分析報告;, SPAN>
第五條 接受各被評企業的申請,做好信用評級調查工作。積極宣傳動員金融機構客戶參加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信用評級,全力推進金融機構的內外結合評級工作;
第六條 對企業信用評級,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劃分標準,對不同的行業分別設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指標體系進行考核。
第七條 對企業信用評級,按照國家有關部委統一制定的不同行業定量分析指標標準值作為對比標準,以提高調查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第八條 對企業信用評級,使用RA計算機軟件系統,使評級應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并建立完整的企業信用數據庫。
3、專業評級人員執業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保證對企業信用評級的公正客觀,樹立公信力和權威性,樹立公司良好精神風貌,創立優質服務形象,贏得客戶信任,加快公司業務發展,特制定本執業規范。
第二條 本執業規范是評級人員在評級過程中應恪守的基本行為準則。
第二章 執業行為規范
第三條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評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行業規章,開展信用評級業務。
第四條 評估人員應以誠信為本,勤勉盡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五條 保守國家機密、商業秘密,遵循為客戶保密的業務。
第六條 不斷更新和提高專業知識與技能,提高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和創新能力。
第七條 嚴格依據信用評級方法和程序,獨立地開展信用評級工作,保證評級的公正性、一致性、完整性,信用評級結果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影響。
第八條 不能與評級對象或其他市場參與主體合謀篡改評級資料從而歪曲評級結果。
第九條 不能未經評級對象同意將有關評級資料和信息向社會公布和向他人泄漏。國家法律法規、業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不能從事與信用評級業務有利益沖突的兼職業務。
第十一條 評級部門在開展評級業務中應遵循以下執業要求:
1、評級人員在現場調查之前要認真研究被評企業提供的資料。
2、評級人員在現場調查階段要做到盡職盡責一絲不茍。
3、資料錄入人員要做到錄入準確、沒有遺漏,以保證評級系統對指標計算的準確。
4、評級人員在作定性打分時要嚴格按照公司打分要求進行,不能帶有個人主觀因素。
5、評級人員在撰寫信用評級分析報告時要公正客觀,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狀況。
第十二條 遵循評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修訂。
4、信用評級報告準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為保證對企業信用評級的公正客觀,樹立公信力和權威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信用評級工作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信用評級報告準則。
第二條 信用評級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下,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接受管理機關對企業信用評級的監管和現場檢查。
第三條 遵照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開展業務。
第二章 信用評級報告準則
第四條 信用評級報告主要由目錄、評級摘要、評級報告正文、評級申明、信用評級標識及含義等組成。
第五條 信用評級報告目錄主要包括評級對象的名稱、信用等級、評級小組成員、聯系方式及出具報告的時間組成。
第六條 信用評級報告摘要主要包括評級對象的名稱、評級對象的主要財務數據、信用等級及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流動性、資產質量及關注(風險提示)事項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第七條 評級報告正文包括:評級報告分析和結論。評級報告分析應簡要說明本次評級過程及評級中對各種因素的分析,評級分析的主要因素包括:被評企業的基本情況介紹、企業經營及發展能力、盈利能力、資產結構、償債能力、企業基本素質、關聯交易情況、發展前景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如主體評級企業存在擔保,應對擔保情況進行說明。
第八條 信用評級報告申明。主要簡要說明除因本次評級事項評級機構與評級對象構成委托關系外,評級機構、評估人員與評級對象不存在任何影響評級行為獨立、客觀、公正的關聯關系;評級機構與評估人員履行了實地調查的義務,有充分理由保證所出具的評級報告遵循了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信用評級報告的評級結論是評級機構依據合理的內部信用評級標準化和程序作出的獨立判斷,未因評級對象和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的不當影響而改變意見。
第九條 跟蹤評級,調查小組在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評級有效期內進行定期與不定期跟蹤調查。
5、信用評, 級實地調查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規范評級人員在企業實地調查過程的調查行為,保證獲得真實、準確、完整的調查資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地調查是信用評級業務程序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
第二章 調查的步驟
第三條 指導企業填報《信用等級評定申請書》
評級小組組長指導企業完整的填寫《信用等級評定申請書》,保證資料提供的準確性。
第四條 核實資料
評級小組根據企業填報的《信用等級評定申請書》及提供的其他基礎資料的內容進行資料核查。主要包括:
1、完整性、一致性核查。企業提供的各種資料可能是在不同時期,由不同部門或人員、或在不同動機下制作,有關資料會出現不一致的地方,部分資料準備可能不充分。
2、真實性核查。資料的真實性核查需通過多方面的調查工作和分析方法來完成。相關工作包括:完整性、一致性核查,現場考察、特殊問題調研、追加資料、信用分析等;相關方法包括:比較分析法,如同類比較、不同時間比較、同行業比較、一致性比較等;相關(邏輯、趨勢)分析法,如問題或主要現象之間的相關分析、賬冊與實物相關分析、主要財務數據的相關分析、重大事項的相關分析、內外部因素的相關分析等;調查分析技術,如抽樣調查、背靠背訪談等;經驗分析法等。
第五條 現場考察
1、現場考察是指調查人員深入到企業的主要辦公、生產和經營場地實地調查,是盡職調查的必備環節。現場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現場管理水平、技術裝備水平、生產狀況,項目進展狀況、現場人員訪談等。
2、現場考察實際上是“實物”考察,考察結果可以與有關資料進行對比分析。
第六條 特殊問題調研
1、異動指標情況調查:根據異動分析結果中提示的異動指標,進行基礎資料核查。異動分析是對企業財務資料真實性進行分析的主要手段。通過異動分析,發現企業提供的資料中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要通過企業高管或財務主管人員來核實,或通過對基礎資料的調閱分析解決。在某些情況下,通過上述過程,從中可能發現企業的一些被掩蓋或忽略的真實情況。
2、現金流量情況調查:調查人員與企業財務人員進行訪談,重點了解企業編制現金流量表各項數據的依據,并做詳細記錄與分析,供信用分析時使用。
3、企業近期重大事項調查:與企業高管或其他相關人員訪談,了解企業是否存在影響企業經營發展的重大事項,并據此形成調查訪談記錄。有關企業重大事項變化的資料,應通過多種渠道進行資料搜集。訪談過程中,調查人員要注意從不同的角度提出問題,并找不同部門或人士正確解答問題。
第七條 追加資料
1、實地調查應以企業正式提供的資料為基礎,在上述步驟中,如需企業追加一些關鍵性資料,應通過與企業協商的方式解決。
2、調查人員在企業現場調查時,應盡可能要求企業當時提供第一手資料。
第三章 調查對象和主要內容
第八條 調查對象和主要內容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法人,副總以上)
(1)公司發展歷史,經營歷史。
(2)公司的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關系;國家、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控股股東對其有哪些具體的支持。
(3)公司在行業(地區)中的地位,目前主要競爭對手;公司在產品、市場、技術、人才和資金等方面的優勢與不足。
(4)公司的經營目標與方針,對過去幾年公司經營發展的基本評價,對公司目前經營現狀的分析。
(5)公司今后的發展戰略、發展前景、發展規劃及經營預測;公司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及機遇。
(6)有關特殊問題。
2、綜合管理部門
(1)內部組織機構設置,企業管理及對分支機構管理概況。
(2)具體說明企業的技術裝備水平、研發能力、產品技術含量。
(3)公司及分公司對外投資及投資收益情況。
(4)投訴或其他重大經濟糾紛情況。
(5)企業不良經營記錄、不良納稅、假冒偽劣及質量處罰等情況。
3、計劃管理部門
(1)本部門的主要職能。
(2)近幾年公司主要業務的收入、利潤構成情況;主要分支機構/分公司的經營情況及收入、利潤情況;產銷量、收入、利潤的計劃及完成情況。
(3)公司對主營業務的依賴程度怎樣;對發展非主營業務的看法。
(4)公司在國際、國內、地區競爭中處于何種地位,將采取哪些應對措施?主要競爭優勢,產品的市場前景,市場占有率情況。
(5)公司目前主要投資項目及未來的投資計劃介紹。
4、財務部
(1)公司財務管理體制,本部門的主要職能。
(2)公司財務制度、資金管理和融資手段介紹。
(3)財務概況,了解報表口徑,是否是境內、外所屬企業的合并報表。
(4)主要科目的明細情況: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存貨、在建工程、長期投資等。
(5)公司收入、利潤結構及各項業務的收入、利潤的具體數據。
(6)公司主要往來銀行,執行的信貸政策,還款信用如何。
(7)未來幾年業務量、收入、成本、利潤總額預測及預測的主要根據。
(8)償債資金除凈利潤外,折舊資金的使用辦法,其他償債資金的來源。
(9)對本年度到期債務的償還,公司在財務上采取哪些措施加以應對。
(10)企業對外提供擔保、資產抵押、質押等或有負債情況。
(11)企業所享受的還貸、稅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12)為受評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人情況、擔保實力。
5、銷售部門
(1)經營領域及其經營風險。
(2)主導產品種類及市場情況(包括:市場區域、市場占有率、產銷率、市場前景等)。
(3)主要經營領域或主導產品概況(主要經營領域或主導產品名稱、生產能力、市場區域及競爭實力,主要產品價格變動趨勢)。
(4)產業政策、行業競爭程度。
6、采購供應部門
(1)原材料供應渠道及各種渠道供應量。
(2)主要原材料供應量與價格變動趨勢。
7、人力資源部
(1)主要領導經營簡歷、有無違法處罰記錄。
(2)骨干人員素質(管理、技術、財務和銷售)。
(3)人員流動性情況。
(4)職工培訓考核情況。
第四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修訂。
6、信用評級評審委員會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保證信用評級體系的科學、統一及評級結果的客觀、公正,特設立評審委員會,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評審委員會是公司信用評級體系的研究制定機構、信用評級對象信用等級最終裁決的決策機構。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三條 評審委員會在決策過程中,必須堅持科學、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必須遵守與評級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必須嚴守公司秘密和客戶秘密。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和金融、經濟、財務、審計、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第七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公正無私、責任心強、廉潔奉公,遵守有關評級規章制度、辦法與程序;
2、有較高的經濟、金融、財務、科技方面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
3、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
第八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并由公司統一聘任,任期三年。
第九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五人組成,設主任、副主任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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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職責
第十條 評審委員會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公司信用評級指標體系、評級方法、評級標準、工作程序、內控制度。
2、指導評級小組的評級工作,貫徹信用評級政策和標準,協調信用評級觀點,控制信用評級報告的質量。
3、審核評級項目的三審結果,最終決定評級對象的信用等級。
第十一條 評審委員會主任工作職責:
1、召集、主持信用等級評審委員會會議。評審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本月報告數量較多,工作量較大,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匯總信用等級評審委員會成員對信用評級體系、信用評級報告的修改意見,并向小組負責人傳達最終的修改意見。
第十二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信用評級體系。
2、審查信用評級報告。
3、討論、舉手表決信用評級結果。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條 信用等級審定表決程序:
1、聽取評級小組負責人的評級工作匯報。
2、審議、修改評級小組組長、部門經理、評級技術總監簽署的三級審核的信用評級報告和信用等級建議。
3、審議、研究評級結果,投票表決評級對象的最終信用等級。
第十四條 信用等級審定表決方法
1、信用等級評審委員會決定企業信用等級時,出席會議的專家成員人數不得少于3人。
2、評審會議根據舉手表決、人數過2/3的原則確定評級對象的最終等級。
3、主任因故不能主持信用等級評審委員會會議時,由副主任或委托人主持。
4、信用等級評審委員會成員可根據有關情況舉手表決,但沒有棄權的權利。
第十五條 評級體系制定與修改程序
1、起草人介紹情況。
2、審議有關內容。
3、主任在征求出席會議全體成員意見的基礎上做出決定。
4、會議出席人數達到評審委員會人數的2/3以上并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評審委員會成員時,會議決定方有效。
第六章 工作紀律
第十六條 參加評級審核的專家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公正、客觀、獨立”的工作原則,站在公正的立場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揭示風險,不得隱瞞自己的觀點。
第十七條 參加評級審核的專家如遇評級客戶高層管理人員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與該客戶有經濟往來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由業務部另外推薦專家委員參會。
第十八條 參會專家不得私下串通為某一評級客戶確認等級。
第十九條 參會專家不得接受評級客戶禮金、禮品、不得參加客戶邀請的各類活動。
第二十條 參會專家必須為評級客戶保守商業機密。
第二十一條 凡違背上述規定的專家委員,一經發現,公司將取消其資格,并通報人民銀行,公司永遠不再任其參加評級工作。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修訂。
7、跟蹤評級及復評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信用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考核評級工作質量和評級結果的準確性,保護被評級對象、評級結果使用者和公司的利益,要求對被評企業進行跟蹤評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跟蹤評級是在信用評級報告有效期內,公司根據信用評級業務委托合同的規定,對被評企業進行跟蹤觀察,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訪,以掌握被評企業的動態信息,并做出是否進行級別調整的決定。
第二章 跟蹤評級工作程序
第三條 信用評級小組負責與評級委托方(被評對象)保持聯系,要求被評對象提供相關資料,聯系人由小組負責人兼任或指定。
第四條 評級小組應于每年7--8月份或評級結果有效期到期前6個月向被評企業發出跟蹤評級資料清單。
第五條 評級人員負責收回跟蹤評級資料,并交跟蹤評級小組負責人。對于沒有提供跟蹤評級資料的被評企業,由小組負責人與被評企業交涉。
第六條 評級人員定期向小組負責人收取跟蹤評級報告并提交公司評審委員會討論。若小組負責人沒按時完成跟蹤評級工作,由評級人員商請有關業務部門解決,遺留問題由評級人員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研究。
第七條 若被評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高管發生重大的人事調整,可能引起信用等級發生變化時,評級人員應及時對被評企業進行復評,必要時,對原來的信用級別做出提高或降低的調整。
第八條 跟蹤評級結果,由綜合部按規定的渠道(網站或登報)及時發布。
第九條 跟蹤評級工作資料,包括被評企業提供的跟蹤評級資料,信用評級小組的調查核實資料、各種分析資料及跟蹤評級報告,應及時錄入數據庫系統,并在每次跟蹤評級結束后,將所有資料整理存檔。
第三章 跟蹤評級工作
第九條 評級人員應對所有被評企業進行跟蹤評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目前采用評級小組負責人對被評企業定期(每月)或不定期進行電話回訪,如有重大變化時及時記錄并向公司匯報。
第十條 評級小組在進行跟蹤評級工作時,要結合行業分析,結合企業提供的跟蹤評級資料,以及通過日常工作中與被評企業的聯系,認真分析被評企業信用等級的變化情況。
第十一條 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和評級分析員以上專業評級人員,應加強對產業景氣性、產業政策、產業法規、重大突發事件和重大體制改革等方面的綜合觀察與研究,及時提出對評級結果有重大影響的跟蹤評級報告,并提交公司評審委員會討論。
第四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修訂。
8、評級業務回避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了規范信用評級質量控制,使評級人員切實擔負起客觀、公正的評級職責,為社會公眾提供高質量、可信賴的評級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回避細則
第二條 評級人員進行評級業務時應當保持實質上和形式上的獨立,不得因任何厲害關系影響其客觀、公正的立場。
第三條 公司和評級人員應當考慮經濟利益對獨立性的損害,可能損害獨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
1、與被評企業存在評級收費以外的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的間接經濟利益;
2、過分擔心失去某項業務;
3、與被評企業存在密切的經營關系;
4、對評級業務采取或有收費方式;
5、可能與被評企業發生雇傭關系。
第四條 公司和評級人員應當考慮自我評價對獨立性的損害。可能損害獨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
1、評級小組的成員曾是被評企業的董事、經理、其他關鍵管理人員或能夠對評級業務產生直接重大影響的員工;
2、為被評企業提供直接影響評級結果的其他服務;
3、為評級客戶提供編制屬于評級業務對象的數據或其他記錄
第五條 公司和評級人員應當考慮關聯關系對獨立性的損害。可能損害獨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
1、與被評級小組成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評級客戶的董事、經理、其他關鍵管理人員或能夠對評級業務產生直接重大影響的員工;
2、評級客戶的董事、經理、其他關鍵管理人員或能夠對評級業務產生直接重大影響的員工是公司的前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與評級客戶長期交往;
4、接受評級客戶或其董事、經理、其他關鍵管理人員或能夠對評級業務產生直接重大影響的員工的貴重禮品或超出社會禮儀的款待。
第六條 公司和評級人員應當考慮外界壓力對獨立性的損害。可能損害獨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
1、在評級結果上與被評企業存在意見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脅;
2、受到有關單位或個人不恰當的干預;
3、受到評級客戶降低收費的壓力而做出不恰當的評級結果。
第七條 當識別損害獨立性的因素時,公司和評級人員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影響。
第八條 公司應當從整體上維護其獨立性。維護獨立性的措施主要包括:
1、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重視獨立性,并要求評級小組成員保持獨立性;
2、及時向所有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傳達有關政策和程序及其變化;
第九條 在進行評級業務時,公司應當維護其獨立性。維護獨立性的措施主要包括:
1、將獨立性受到損害的評級小組成員調離評級小組。
2、對某一被評企業的評級定期輪換評級小組。
第十條 當維護措施不足以消除損害獨立性因素的影響時,本公司應當拒絕接受評級業務。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制定和監督檢查。
9、評級業務防火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避免評級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利益沖突,確保公司信用評級的獨立性、客觀性與公正性,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公司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防火墻,是指公司在開展信用評級業務過程中,為防范利益沖突而采取的業務分立、職能獨立和信息隔離等政策。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條 公司評級部門與其他業務部門之間在職能、人員、業務、信息等方面保持獨立,公司的評級業務與行業報告、地區報告等信息服務業務相隔離。
第五條 與信用評級業務相關的各部門人員,嚴格依據崗位職責和公司評級業務流程處理評級業務事項,不得探聽和傳遞超越職責范圍的評級業務信息。
第三章 市場業務
第六條 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信用評級的業務拓展。
第七條 業務拓展人員不得作為項目組成員參與評級報告撰寫、審核和級別評定工作。
第八條 業務拓展人員進行營銷時,如需要評級部門提供業務支持,評級部門分析師必須客觀、公正的提出業務支持,但不得就被評對象和客戶作出評級結果預測和允諾。
第九條 業務拓展人員在業務談判過程中,分析師與評審委員均不得參與評級費用討論工作。
第十條 評級項目開展過程中,市場人員不得將評審委員和項目支持人員的相關情況及其聯系方式告知或變相告知被評對象或客戶。
第四章 評級業務
第十一條 評級部門在進行信用評級項目時,依據評級業務回避制度規定成立評級小組,評級小組分析師根據《金通公司信用評級業務管理辦法》獨立完成評級報告撰寫。
第十三條 評級小組分析師對報告內容負責,其行為不受業務拓展人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任何其他人員干涉和影響。
第十四條 評級分析師不得向評級對象透露信用評審委員名單及聯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五條 評審委員會負責信用級別評審。信用級別由評審委員會通過投票表決的形式決定,具體投票規則由《金通公司信用等級評審季員會制度》規定。
第十六條 評審委員依據客觀實際,獨立發表評審意見,其行為不受市場部人員、評級分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人員的干涉和影響。
第五章 信息隔離
第十七條 評級項目組之間信息獨立,分析師在被評項目中得到的保密信息不得與其他部門、人員共享,不得把評級對象相關資料私下轉發他人;需要調用其他客戶相關資料,按照《金通公司評級信息保密制度》規定借閱。
第十八條 技術支持人員、客服人員、數據管理人員等作為信息隔離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業務流程和職責要求開展工作,不得超越職責范圍交叉披露各類業務信息。
第十九條 與信用評級業務相關的其他人員,不得向評級項目小組了解超出職責范圍的評級業務信息,確保信用評級信息在規定的范圍內流動。
第二十條 數據庫管理人員按照規定對各類業務和項目的數據使用權限進行明確設定,防止發生非公開信息的違規使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10、評級業務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規范評級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維護公司的利益,保守公司及客戶的商業秘密、涉及人員的隱私和協定的不可公開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公司業務信息和評級客戶信息保密是公司員工應盡職責。
第二章 評級信息的使用
第三條 信用評級所需要的信息包括評級對象的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兩大類。
1、內部信息:包括財務及非財務信息、評級對象的未來發展信息、評級對象管理部門和股東的信息等。
2、外部信息:包括宏觀經濟環境、產業(或行業)發展趨, 勢、技術環境、政策和監管措施等來自評級對象外部、由公司獨立收集的信息。
第四條 評級信息來源:評級對象、以及與評級對象存在業務、管理、監督等關系的相關部門。這些相關部門包括銀行類金融機構、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司法部門、國際合作組織、其他社會征信機構等。
第五條 信息質量評價原則。公司在收集評級信息時要評估評級信息的相關性、及時性和可靠性。
1、相關性:要收集與評級對象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以直接或間接反映評級對象的信用狀況。
2、及時性:要及時了解影響評級對象信用狀況的一些重大變動和最新信息。
3、可靠性:要區分可靠的信息和不太可靠的信息,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驗證性,考慮不太可靠的信息在計量上的不確定性及其對評級結果的影響。
第三章 評級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六條 公司應對如下評級信息規范管理和嚴格保密:
1、信用評級指標體系、評級方法、評級標準,以及內部研究信息等。
2、公司信用評級軟件系統。
3、評級客戶的原始信息資料,評級過程中經加工處理的所有信息資料,現場調查記錄等。
4、所有未經批準公布的評級結果,包括信用等級、信用評級報告等。
第七條 公司保密工作由總經理主要負責,各部門內的保密工作由部門經理主要負責,公司所有保密內容的對外交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 信用評級指標體系、評級方法、評級標準等,由信用評級人員移交業務部綜合管理人員統一存檔管理,不得由個人保存。信用評級軟件系統、數據庫系統由數據管理員統一管理。
第九條 評級原始資料在評級過程中由評級小組負責人負責保管,評級工作結束后交業務為業務部綜合管理人員統一存檔。
第十條 信用評級軟件系統的保密措施由數據管理中心制定,系統保密由系統管理員負責;計算機中的保密內容由操作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個人可向業務部借閱有關資料。個人借閱的資料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與復印。個人借閱有關資料后要承擔所借閱資料的保密責任。
第十二條 提交評審委員會討論的評級方法、評級標準、評級報告等保密文件由業務二部統一復制發放,會后統一收回。
第十三條 評審委員會會議內容和評級小組在評級過程中的調查結果、評價結論不得外傳。
第四章 泄密責任
第十四條 保密負責人要隨時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隱患。
第十五條 一旦泄露要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責任并給予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修訂。
11、違約率數據庫檢驗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對評級結果的準確性和穩定性進行驗證,不斷完善公司評級標準和評級支持體系,保障公司評級質量,規范公司評級結果檢驗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作為評級結果檢驗的有效方法,違約率檢驗是信用評級服務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其目的在于向公眾公示評級結果與違約可能性之間的關系,以檢驗公司評級體系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 主要內容
第三條 若評級對象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都被視為違約:
1、有充分證據證明被評主體不準備或無法全部履行其償債義務(包括本金、利息和手續費);
2、發生對債權人不利的債務重組,包括本金、利息和手續費的減免或延期;
3、貸款企業存在逾期還款行為且超過到期日90天;
4、債務工具發行人未能按期償還債務工具或其它公開發行債項的本金和利息;
5、評級對象申請破產或已經進入破產程序。
第四條 違約率的度量采用動態群組技術,群組是由各等級的發行人組成的,群組分析就是自每年年初群組建立之時開始,跟蹤群組中發行人信用等級的變化和違約情況,以此來統計每個群組中各等級發行人及債務工具的違約率。
計算違約率的方法分兩種,第一種方法是用發行者數目為計算基礎,第二種方法是用債務工具的發行金額作為計算基礎。
1、以發行者數目為基礎的違約率計算方法
(1)年違約率
每年的違約率是基于每個動態群組計算的,它等于年初建立的由一類信用等級發行人組成的群組中發行人在該年違約的數目除以該群組中所有發行人的數目。年違約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其中:
——第 年初建立的由等級為 的發行人組成的群組;
——第 年等級為 的發行人的年違約率;
——群組 中的發行人在第 年中違約的數目;
——群組 中的發行人數目;
——調整因素,為第 年中因非信用相關原因(如債務工具到期、贖回、兼并和收購、項目評級結束、債務轉換成股票等)從群組 中撤出的發行人數目。
(2)平均累積違約率
平均累積違約率是通過平均邊際違約率計算出來的, 年平均邊際違約率 表示發行人在之前 年都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第 年的平均違約率,公式表示如下:

其中:
——第 年初建立的由等級為 的發行人組成的群組;
——第 年至第 年期間,等級為 的發行人第 年的平均邊際違約率;
——群組 中的發行人在第 年中違約的數目;
——群組 在第 年初仍存續(未被撤銷且未發生違約)的發行人數目;
——調整因素,為第 年中因非信用相關原因(如債務工具到期、贖回、兼并和收購、項目評級結束、債務轉換成股票等)從群組 中撤出的發行人數目。
2、以發行金額為基礎的違約率計算方法
以發行金額為基礎的違約率計算也是采用以群組為基礎的計算方法,具體計算方法與以發行者數目為基礎的違約率計算方法類似,其中平均累積違約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nb, sp;

其中:
——第 年初建立的由等級為 的發行人組成的群組;
——第 年至第 年期間,等級為 的發行人第 年的平均邊際違約率;
——群組 中的發行人在第 年中的債務工具違約總金額;
——群組 在第 年初仍存續(未被撤銷且未發生違約)的發行人債務工具總金額;
——調整因素,為第 年中因非信用相關原因(如債務工具到期、贖回、兼并和收購、項目評級結束、債務轉換成股票、缺乏合作等)從群組 中撤出的發行人債務工具總金額。
——第 年至第 年期間,等級為 的發行人 年的平均累積違約率;
在以上計算違約率公式中,分子和分母都表示債務工具的面值,這種違約率的計算包含了一般性債務工具、可轉換債務工具以及零息票債務工具。
第五條 違約率檢驗
1、由評級業務部門專門人員將初評企業、跟蹤評級、復評企業、債務工具的相關資料輸入企業數據庫,逐步積累并適時更新公司評級數據;
2、評級業務部門和研發部門需指定專人對所評級企業的歷史違約數據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研究,逐步積累和充實企業違約數據庫;
3、評級業務部門需指定專人對債務工具發行人的違約情況及違約發生或破產清算日期至最后利息支付日期的債務償還情況進行跟蹤,統計每一債務工具發行人違約率;
4、評級業務部門需指定專人定期將債務工具發行人期初的等級狀況與期末的等級狀況進行比較,建立和完善信用等級轉移矩陣,考察所有信用等級在不同時間跨度的等級轉移。
第六條 違約率結果發布
1、為了保證評級統計的時效性,公司將于每年第一季度,通過評級業務主管部門指定公開網站、本公司網站向社會公告違約率統計結果;
2、發布內容包括違約統計記錄、不同維度的違約率分布、違約率計算方法,以及其他有關評級績效和穩定性的研究成果等。
第三章 附 則
第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信用評級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12、信用評級結果公示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四川省金通咨詢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適應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需要,適時揭示企業的信用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評級結果公開發布的內容包括被評企業的信用等級、信用評級報告摘要。
第二章 評級結果公布的形式
第三條 評級結果由被評級企業注冊登記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中登記并公布。
第四條 如要以其他形式對外公開發布,應由被評企業決定,并在信用評級業務合同書中做出明確規定。
第五條 經被評企業同意在公司網站上公布評級結果的,其評級結果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在公司網站對外公布。
第六條 如被評企業要求自行向社會公布評級結果,必須按信用評級業務合同書中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統一格式進行公告刊登。如出現重大問題由企業自行負責。
第三章 評級結果公布的原則
第七條 企業評級結果在企業第一次接到信用評級報告的7天后或信用等級評審委員會對評級結果做出復評, 結論后,如被評企業同意公布評級結果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在公司網站上公布。
第八條 在評級報告有效期內,因被評企業發生重大變化事項,導致評級結果發生變化時,原已公布的企業評級結果作廢,公司將作出新的企業評級結果評定并按規定予以公告。
第九條 公司總經理及信用評級主管在企業評級結果公告前必須嚴格審核,校對無誤后方能允許正式對外公布。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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